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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上学期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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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做好2023-2024学年上学期实习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教学计划

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各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以锻炼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为目的,科学制定实习大纲,系统优化实习内容,认真编制《实习教学计划与安排》,在实习开始之前提前两周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方式

各专业、各年级的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和研究性实习相结合,集中实习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集中实习原则上应安排到学校现有实习基地进行。严格自主实习和研究性实习的审批,确有个性化需求、符合条件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进行实习,否则不予记录成绩。自主实习、研究性实习学生的过程管理和成绩评定应与集中实习同样要求,严禁进行自主实习、研究性实习走过场。

三、实习组织与实施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生实习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学院/专业提前联系好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学院/专业给每一位学生安排有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对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安全、有效进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担任,鼓励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各学院/专业应召开实习工作动员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实习相关文件,加强安全和纪律识教育,组织实习前的技能培训,要让每个教师和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和任务、内容和要求、时间和地点、考核和评价办法。

各学院/专业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的劳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险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实习单位应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学生必须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材料后方可参加考核。非独立开设的实习也应进行成绩考核,并按一定比例纳入有关课程总成绩。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要重修。重修时间和实习单位由二级学院确定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实习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实习过程管理的工作资料和学生实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实习过程管理的工作资料包括:学院关于实习工作管理的规定、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工作计划与安排、实习工作动员会材料、教师指导日志、实习工作检查记录、实习工作总结、学生实习成绩单等。学生实习档案资料应包括:自主(或研究性)实习审批表、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或研究成果)、实习总结、学生实习鉴定表等。

四、工作要求

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学院要组织实习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利用好“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实习前将实习计划、安排、要求、成绩考核的评定项目及标准等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上做好设置,并对师生进行实习管理平台操作培训;实习过程中学生按要求及时提交日志、周志、报告,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进行反馈和指导,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批阅,进一步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效果;实习结束后,及时完成实习成绩评定,包括实习单位的评价鉴定。

加强实习过程监控。实习期间,各学院应对教师的指导工作和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学院要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期走访学生实习单位,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状况和表现,共同研究解决学生实习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实习教育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

完成实习数据上报。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2022-2023学年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实习数据按要求逐月更新。各学院可利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的“实习上报”功能,将已结束的实习数据导出,然后导入到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教务处将对照各学院上报的实习数据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抽查,了解学生实习的真实情况,督促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提高现有实习基地的利用率。一方面加强与已签约实习实训基地的合作与联系,明确权责关系,加强实习基地管理,不断提升实习基地建设水平和利用率;另一方面要以安排学生实习为契机,主动跟企事业单位联系,将一些符合要求的单位建成我校的实习实训基地。

规范实习经费的使用,有效提高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教〔201635号),教学实习经费的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前提下,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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