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文件要求及本学期工作安排,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前期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进行复检,同期开展2022-2023学年下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小组由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单位安全小组成员组成,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含在附件1中),实地检查各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重点检查:
1.安全管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运行情况,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操作规程、应急的培训情况,实验室用水、用电、用火、危化品试剂(活泼金属)、气体钢瓶和历年留存试剂等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情况,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等。
2.实验室放假前后的各项安全检查情况:水、电、气安全、危化品管理情况、暑假钥匙集中管理情况、假期实验室开放的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等。
3.保卫处工作人员对实验室内、外的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二、检查小组成员
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组别 |
组长 |
考核组成员 |
学院分组 |
A组 |
周立文 |
吴何畏、赵保明、孙伟华、保卫处工作人员1 |
机械学院、医学院、美术学院 |
B组 |
何 平 |
郭 壮、聂维中、王 芬、保卫处工作人员2 |
食化学院、土建学院、经管学院 |
C组 |
金 鑫 |
管文娟、李碧高、傅务谨 |
物电学院、文传学院、音乐学院 |
D组 |
王培元 |
郝 峰、孙小舟、张旻嵩 |
交通学院、教育学院、数统学院、资环学院 |
E组 |
王正宇 |
黄 健、袁在成、王红俊 |
政法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
三、工作要求
1.现场检查开始前,检查组成员集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培训学习,熟悉检查内容和要求,明确各小组的检查重点。
2.现场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严格按照项目表中的303项检查要点,通过实地考查、查看文件记录、个别访谈等方式,记录“不符合项”,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若某些实验中心不存在化学安全或生物安全等,应在该项填写“不适用”)。
3.各检查小组根据前期安全检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逐条复检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具体见附件2),并对复检结果做出书面总结。
4.检查时间:6月26日-7月2日。各小组自定具体时间,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提交至行政楼133室。
5.联系人:
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行政楼133室,傅老师,联系电话:0710-3592206
科技处,行政楼132室,何老师,联系电话:0710-3590964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科技处、保卫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