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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建立健全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现将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10-3592206(教学)3590964(科研)

举报邮箱:sysaq@hbuas.edu.cn 12350@hbuas.edu.cn

二、举报受理范围

(一)发现违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在内的管制类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射线装置、危险废物等情况;

(二)发现在未进行相应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在实验室内使用超出其生物安全许可范围的生物材料或进行超出其生物安全等级的操作,违规开展动物实验等情况;

(三)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的情况;

(四)发现实验室未能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制度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等情况;

(五)发现高温加热类、辐射类、特种设备类等危险性设备及高危实验项目缺少必要的操作规程及培训,缺少相应的应急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等情况;

(六)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情况;

(七)发现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行为或隐患。

三、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师生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提供隐患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情况(照片)等信息。对举报的隐患我们将迅速响应,及时进行复核和处置。我们将对举报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各学院应在实验室醒目位置和网站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和邮箱。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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