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2〕88号
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校办发教[2022]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进一步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明确“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科技处、保卫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实验室(中心)、实验室按照方案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做到“不放一个漏洞,不丢一个盲点,不留一个隐患”。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本着“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原则,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安全标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在放假前排除所有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各实验教学中心在布置检查任务的同时,将年度考核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按照校党文规[2022]3号文件精神,准备好与实验教学相关指标对应的考核材料备查。
三、检查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范围涵盖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自查(2022年12月8日-15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完成各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年报;同时开展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工作,按照校党文规[2022]3号文件中与实验教学相关的指标及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各院本年度工作实际情况,完成与重要指标对应相关工作的数据梳理、统计工作。
第二阶段: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等单位联合检查(2022年12月16日-18日),检查各学院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假期实验室管理预案情况,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抽查2022年各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的运行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和安排,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带队,组织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本院实验室逐个检查。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于学校正式放假前,各实验室完成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关门、粘贴封条的工作。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全部封闭,师生不得滞留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如有科研任务使用等需求,使用师生必须与二级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并制订有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仔细排查每一间实验室的每个风险点,尤其是安全隐患级别高的风险点,检查完成后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隐患整改情况填写附件2(按学院汇总),不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解决;对全年安全工作进行归纳汇总,撰写《实验教学中心2022年安全工作年报》(附件3)。
(三)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等相关单位成立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将以检查表上的各项指标为主要参考。
(四)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填报附件4,对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打分,并在各校级实验室存放好对应实验课表、实验记录、开放记录、维修记录等材料备查。
(五)有关材料的提交时间及方式:附件1留各二级学院存档。附件2、3、4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以院为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至N9-133,联系人:傅老师,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10657@hbuas.edu.cn。
(六)有关实验室安全检查人员进出校门需提前了解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七)各二级学院的科研实验室,请参照附件中教学实验室的各项指标完成安全检查。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2022)》
2《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3《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4《湖北文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