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1)105号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学生学习能力,经研究决定,2021-2022学年寒假期间全校各专业开展学生学业指导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课程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课程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学业成绩达到预警的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学业指导的准备
各二级学院于放假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学生携带教材和相关学习用品离校,提醒教师做好学业指导准备工作。
在本学期考试成绩上网后,各二级学院要对本次考试未及格的学生进行统计,结合2021年9月学业清理情况,制定详细的学生学业指导计划。学业指导计划包括寒假开班、网上学业辅导、“一对一”指导等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原则上应网上单独开班:1)本学期专业课程不达标学生数大于该课程修读总人数25%;2)专业课程(包括以往学期开设的课程,下同)不达标人数累积达到30人;3)公共课程不及格学生人数累积达到50人。开班学时为16学时,单独开班的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后可安排一次考试。
专业课程达不到开班条件且不达标学生人数在10人以上,任课教师进行网上集中辅导不少于6次。
已经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一名专业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
相关学院制定学业指导方案,并将学业指导方案于2022年1月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业指导的实施
专业课程学业指导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公共课教学由开课学院组织、相关学院配合。
所有参与学业指导的教师应按照学院制定的学业指导方案执行,并对每一次指导活动进行记录,详细记录时间、指导教师、学生、指导途径(如腾讯会议ID等)、知道内容等。
开班授课原则上应在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教学工作;其他学业指导根据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自主确定。
四、学业指导检查和总结
二级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业指导的成效。学校将不定期对线上授课等情况进行抽查。学业指导结束后,二级学院应汇总教师学业指导记录,并编写学业指导工作总结,2022年2月28日前报教务处。寒假期间学业指导工作作为期初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
教师的相关指导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计入教学工作量。
教务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