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2021)90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
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精神,在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中,所在单位党组织承担教材审核选用中的政治把关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建设立项工作,本年度教材建设立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2021)72号)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以外,还需二级学院党组织牵头对编写教材的教师及其团队成员的思想品行、师德师风、政治立场及一贯表现、申报教材建设立项的前期内容资料准备等方面进行政治审核,审核结果在全院公示后提交书面审核意见。
所有申报材料在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135室,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