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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66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一次系统的综合训练,是全面检验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文件规定,现将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征题审题、选题、开题、论文撰写与指导、查重、评阅审查、答辩、推优、复审评优和总结归档等十个阶段依序展开,各阶段工作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http://hbuas.co.cnki.net)进行,各学院须分别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做好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学期

周次

日期

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11-12

2020.11.9

--

2020.11.22

学院组织准备及动员教育、系统培训

13-15

2020.11.23

--

2020.12.13

征题、审题

16-17

2020.12.14

--

2020.12.27

学生选题

18

2020.12.28

--

2021.1.3

教师下达任务书

1-2

2021.3.1

--

2021.3.14

开题: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及开题申请

3

2021.3.15

--

2021.3.21

教师审阅开题报告(开题答辩)

4-11

2021.3.22

--

2021.5.16

论文撰写与指导

9-11

2021.4.26

--

2021.5.16

查重

12

2021.5.17

--

2021.5.23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论文

13

2021.5.24

--

2021.5.30

答辩资格审查

14-15

2021.5.31

--

2021.6.13

答辩

16

2021.6.14

--

2021.6.20

推优、复审评优

17-18

2021.6.21

--

2021.7.4

总结及资料归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规范

学院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主体,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文件制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实施细则、成绩评定方法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论文管理流程和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征题审题、选题、开题、论文撰写与指导、查重、评阅审查、答辩、推优、复审评优和总结归档等工作,制定工作检查计划,切实强化全过程管理,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总结、工作有规范、过程有记录”,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对指导教师、学生及教学人员进行动员,学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学术诚信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强化指导教师责任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要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企业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需与学院指定的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对学生的指导及管理工作,校内指导教师为学生论文工作第一责任人。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的指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过程监督和环节管理,全面掌握学生论文开展进度和质量,定期检查、及时给予指导,并对指导过程进行记录。按照工作规范认真评阅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评价,并负责所指导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

(三)严格征题和审题管理

指导教师提出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基本涵盖专业目标所要求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能够满足对学生专业核心技能的训练和达成度的考查。原则上,各专业应用性选题比例应不低于90%,选题应尽可能是来自生产、科研、企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的应用性课题,不断提高“真题真做”的比例。各专业征题数量应不低于毕业生数量的1.5倍。近三年课题或内容重复率不高于10%

各院应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征题的审核,以专业为单位严格审核题目的科学性、难易程度、工作量、来源等。二级学院应编制《毕业论文(设计)征题汇总表》

(四)严格选题过程管理

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每生一题。学院在论文管理系统公布审核后的题目,指导教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学院应严格控制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得突破学校的规定。完成学生选题后,各指导教师应及时联系学生,下达《任务书》,原则上选题及任务不再变更。学院应编制《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五)严格开题审核

学生应根据《任务书》等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收集、阅读相关文献,开展调研,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技术路线及计划安排,撰写《开题报告》和《开题申请》等。

二级学院制定开题审核方式,依据学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和《开题报告》等审核是否批准开题。鼓励二级学院开展开题答辩,开题答辩能更好地考查学生是否有能力完成所选题目,以及准备情况。没有通过开题审核的学生不得进入论文下一阶段。二级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情况进行检查。

(六)认真落实论文撰写与指导

论文撰写和指导是毕业论文(设计)的核心内容。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指导教师针对每一个学生制定指导计划,指导学生开展实验、调查、研究和论文撰写等活动,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并对指导过程进行记录和分析。

(七)严格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查

2021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须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查重系统检测,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字复制比”≤30%视为查重合格,否则,视为查重不通过。学校为每个学生提供三次查重检测机会,查重检测不通过的不得进入答辩,二级学院视重复比例决定予以最后整改或取消答辩资格,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判为毕业论文(设计)不通过(不及格)。

(八)严格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

论文评阅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各学院修改完善具有专业特点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标准(含毕业论文(设计)文件格式规范),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和毕业生学习评阅标准。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按照评阅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各项材料的规范性等进行评分,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应计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二级学院应对论文评阅工作做出安排并开展检查。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超过15分以上,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

答辩委员会对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要进行答辩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学业学分是否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项材料是否规范齐备,查重比例是否达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都对论文写出书面评语、建议成绩、并同意其进行答辩等。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

(九)严格答辩管理

二级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委员会指导下,制定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评分细则。鼓励学院邀请校外指导教师参与答辩。答辩过程应如实记录。答辩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及时提交成绩并确定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学院应对答辩情况开展检查。

(十)严格推优评优管理

各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遴选出学术水平高、实用价值大、与经济社会建设紧密联系的优秀论文(设计),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分专业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校级优秀论文的查重率<20%,成绩为优秀(≧90分)。学院应将推优名单(含简要介绍)向全院师生公示(三天)。

(十一)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在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结束后,二级学院应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各二级学院应编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总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情况(含应届毕业生人数、各类论文情况、论文成绩统计分析、指导教师情况的统计分析等);

2、组织与管理情况;

3、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5、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

6、意见和建议;

7、先进管理经验和典型事例等。

(十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

二级学院应按照《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要求,明确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制度规范的宣传和培训,让师生充分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要求,同时应明确指定一名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院毕业论文工作档案的归档工作。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性的指导,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第一验收人。二级学院应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复查工作。

1、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应至少包括:

1)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

2)评阅及成绩评定标准(含毕业论文(设计)文件格式的规范化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计划与安排

4)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日程安排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记录(包括论文档案复查)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7)毕业论文(设计)征题汇总表

8)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9)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成绩单

10)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性质、成绩统计分析表

11)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实施细则及学生名单(部分专业)

12)毕业论文(设计)推优办法及优秀名单

2、学生个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应至少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含开题审核意见)

3)外文资料的译文及原文(部分专业)

4)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

5)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含已录入论文或说明书文本、编制的程序、绘制的图纸、设计的图形(图像)作品的磁盘或光盘、作品、样机照片等)

6)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

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十三)推进毕业论文(设计)改革

继续推进毕业论文(设计)向毕业综合训练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综合训练,鼓励各二级学院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探索:毕业论文(设计)替代、临床实习(医学类专业)、毕业音乐会、毕业舞蹈专场(音乐、舞蹈、体育类等专业)和毕业作品展(美术类等专业)等形式的毕业综合训练。相关二级学院应参照相关制度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排、评价标准、档案标准,同时为每个学生安排指导教师,分配训练题目和任务书,应按照评价标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结束后学院应进行工作总结和档案归档。

严格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学生有以下四种成果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学院须对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的学生分配指导教师,并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征题、开题、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全过程: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2500字;

2、获得A类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和B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作品;

3、获准立项并结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1项发明专利或2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十四)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管理

各专业应对毕业论文(设计)中产生的优秀成果进行挖掘和展示。二级学院应挖掘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形式的综合训练中产生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较高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对优秀的成果可以通过汇编成册、实物、视频影像、音频等方式予以展示和保存。

(十五)强化诚信教育,严打学位论文造假行为

学术诚信教育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弄虚作假现象。

学校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进行审查,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杜绝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确保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质量。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将被追究失职责任;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也将被依法撤销、注销。

学位学籍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710-3590744

 

教务处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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