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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及编写实验大纲汇编的通知

时间:2020-08-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湖北文理学院2019/2020学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统计对象为各单位正式建制的校级实验室(见教务处[2018]91号《关于规范教学实验室设置和名称的通知》),统计时间范围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

二、报送内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

(具体要求及模板见附件1

1、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我校贵重仪器表中已列出,无贵重仪器的二级学院可不填。)

2)、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3)、专任实验人员表(基表五)。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5)、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2、为保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中相关实验室信息的准确性,考虑到相关实验建设项目执行后的数据动态变化,请各院实验室中心同时报送以下信息、并与上报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保持数据一致性。

1)、附件3XXXX实验教学中心开出实验项目统计表(含开放实验项目)。

说明:统计汇总实验教学中心能够开出的所有实验项目。

2)、附件4: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设置一览表2020版。

说明:实验室设备台套数、人员、面积、地点等有变化请在表中修改并备注说明,实验室设置有变化的(新增、撤消)需向教务处以正式报告申请。

3)、附件5: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大纲汇编2020

说明:按专业设置、以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为准,编写含实验教学环节课程的实验大纲汇编。

三、报送方式:

1、请相关单位下载附件1,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范使用要求的数据长度和格式、认真组织填报。各单位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要审核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错误数据将导致不能在系统中上传。

2、所有附件纸质材料经单位主管实验室工作院长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按时报送至教务处14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645202880@qq.com

四、报送时间

1、报送截止时间:

附件12020915

附件22020910

附件32020915

附件42020915

附件520201030

五、要求:

1、附件说明。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学校代码统一填写

为“10519”。附件1填报数据包中的模板请不要修改任何格式,如“合并单元格”、“更改单元格数据类型”等。

2、数据检测。请各学院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严格把关,保证做到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附件1数据上报后我处将对各院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再次审核,数据必须能通过《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20单机版》检测,经检测无误后方视为合格数据。对审核过程出现的数据错报、漏报等情况,有关学院请根据我处的审核反馈信息及时进行更正。基表四、基表五 、基表六、基表七,报送格式为Excel5.0,我处于105日完成审核后将数据报送教育部。

3、专人报送。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院指定一个数据报送信息员完成本院数据的汇总、检测、审核、报送(教务处只接收报送信息员的数据,同一个院不接收多人报送的数据),数据包中附件22019年各院上报的信息员信息,无变化的不再重复报送,有变化的或表中无相关信息的学院请于910日前报送

教务处联系人:傅务谨电话:0710-3590276

              纸质报送地点:N9-141


相关附件见压缩包: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_2020二级学院报送模板)含专业代码

附件22020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3XXXX实验教学中心开出实验项目统计表(含开放实验项目)模板

附件4: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设置一览表2020

附件5: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大纲汇编2020版模板

教务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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