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20号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检测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教育教学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检测及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论文查重检测
1.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含双学位)查重检测以“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的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字复制比)为认定标准,每位学生有三次提交论文进行检测的机会,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字复制比)≤30%的,方可申请答辩。指导教师须严格审核学生的论文答辩资格。
2.学生上传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完整而且定稿,必须是word格式,毕业设计中的作品(设计图、视频等)以附件形式上传,但不检测。主文件名格式均为:学号_姓名_题目。论文中的封面、原创性声明、目录、参考文献等四项内容在查重检测时,系统会自动排除,不查重检测。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并按舞弊处理。请指导教师严格审核把关。
3.指导教师在学生上传论文后,须点击“阅读原文”或“下载原文”审阅论文,检查此版论文是否与真实论文一致。如果认为论文合格、可以进行检测,请点击“确认检测”按钮,系统将自动检测;如果认为学生论文还未完成或不合格,此时切勿检测,也切勿审核为“不通过”,让学生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即可。
4.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字复制比)≤30%则查重合格,指导教师方可将论文审核为“通过”,审核通过的论文不再提交第二、三次检测,可进入教师评阅阶段;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字复制比)>30%则查重不合格,指导教师将论文审核为“不通过”,并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后,提交第二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如此过程,直到三次检测后,查重仍不合格,则审核为“不通过”,取消该生答辩资格。
5.为不影响后续论文评阅工作,原则上5月31日之前完成查重检测工作,具体安排,各院可自行确定。
二、论文评阅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包括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在指导教师评阅及同意答辩后,各学院再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指导教师未同意答辩的论文,不得分配评阅教师,否则评阅教师评阅的可能是不合格的论文。论文评阅应在答辩之前完成。
2.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须认真、细致、全面检查学生提交在论文管理平台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全部文档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审阅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毕业论文的质量,评价学生对综合运用所学基础进行实践的能力、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态度、存在的问题及错误等,给出建议成绩,并审核是否具备参加答辩的资格。
3.评阅教师仔细审查学生提交在论文管理平台上的论文及各项材料,根据学生工作量大小、成果质量、水平和应用价值等,客观公正地给出评语和建议成绩,并提出是否同意其进行答辩的建议。被评阅教师评阅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
三、答辩工作
1.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指定组长1人,负责答辩小组工作,并另设秘书一人,负责答辩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答辩委员会按照《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月8日-14日完成,6月15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4.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原则上以线上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线上答辩系统尽可能选用软件功能稳定、操作简单易用、支持共享屏幕在线播放PPT、可在线共享文件等的软件,推荐使用腾讯会议、钉钉等软件系统。 特殊情况(如学生不具备线上答辩基本条件等)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答辩方案。
答辩组成员和学生须提前熟悉线上平台的使用方法,各学院应指定专人对线上平台的录音、录像、表决方式等进行测试,同时要确认答辩组成员和学生熟悉线上平台的使用方法,确保答辩顺利进行。答辩期间应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答辩秩序正常。线上答辩流程可参照线下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答辩环节的要求与往年线下要求保持一致。
5.各学院应制定《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线上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答辩分组、答辩时间、答辩组人员构成、使用平台、平台相关链接等内容,于5月31日前将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将答辩工作安排录入系统。答辩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6.答辩小组成员,可提前在论文管理平台上审阅学生所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依据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的学术水平、实用价值和创新性等,表达能力,陈述的内容是否完整、思路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能否准确流利地回答各种问题。
7.论文答辩后,如果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要修改完善,教学管理人员可为此类学生开通超权限检测(原则上只有1次),学生提交修改后的论文,指导教师须点“阅读原文”或“下载原文”审阅后点“确认检测”,此检测结果做为该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结果,如果不合格,则答辩成绩作废。
四、成绩评定和推优管理
1.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由答辩委员会参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建议成绩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具体成绩评定方法由各学院确定,但同一学院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并在论文管理平台上设置好各部分成绩比例。
各单项成绩和总评成绩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评成绩在导入教务管理系统时,各学院自行决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
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超过15分以上,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
6月15日前,各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遴选出学术水平高、实用价值大、与经济社会建设紧密联系的优秀论文(设计),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分专业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校级优秀论文的查重率必须低于20%;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的成绩均为优秀(≧90分)。学院应将推优名单情况向全院师生公示(三天)。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时间进度完成毕业论文相关工作,所有工作都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院按照本院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若有在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无法完成的管理过程,则需保留相应的纸质材料。
2.各二级学院按《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做好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及资料归档,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第一验收人,各学院应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复查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本届毕业论文档案电子版交到行政楼133室。
4.若在论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湖北文理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校政发科〔2016〕9号)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处理,严重者撤销学生学位、毕业资格。
5.各学院不得将管理账号公开给学生,严禁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收费检测。
附:查重检测与答辩工作流程
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
附:查重检测与答辩工作流程
(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平台,毕业论文(设计)简称为:论文)
阶段 |
步骤 |
工作流程 |
角色 |
具体内容 |
平台模块 |
论文写作修改 5月31日前完成 |
1 |
论文写作修改 |
学生、指导教师 |
可用其他形式(电话、邮件、qq、微信等)进行指导,然后在平台上提交“指导记录”,此时不在平台上提交论文 |
提交/审核指导记录 |
2 |
查重检测 |
学生 |
平台上提交论文定稿word格式,毕业设计中设计图、视频等以附件上传但不检测,主文件名格式均为:学号_姓名_题目,提交后请指导教师“确认检测” |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 |
指导教师 |
点击“阅读原文”或“下载原文”,审阅学生在平台上所提交的论文,确系定稿,点击“确认检测”。如果认为学生论文还未完成或不合格,切勿检测,也切勿审核为”“通过”或“不通过”,应让学生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即可,以免浪费这一次检测。 |
审核毕业设计(论文) |
3 |
检测结果审核 |
指导教师 |
查重低于30%的,审核通过,进入评阅阶段; 否则,审核不通过,指导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检测,重做第2步;经3次检测,查重仍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答辩 |
审核毕业设计(论文) |
论文评阅 |
4 |
指导教师评阅 |
指导教师 |
全面检查学生提交在平台上的论文及各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审阅论文的完成情况、质量,评价学生综合能力、工作态度、存在的问题及错误等,给出成绩并审核答辩资格 |
导师评阅学生 |
5 |
分配评阅教师 |
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秘书 |
指导教师评阅及同意答辩后,各学院分配评阅教师;指导教师未同意答辩的,不得分配评阅教师,否则评阅教师查看的可能是不合格的论文 |
查看导师评阅情况、为学生分配评阅教师 |
6 |
评阅老师请阅 |
评阅老师 |
评阅教师审查学生提交在平台上的论文及各项材料,根据学生工作量大小、成果质量、水平和应用价值等,客观公正地给出评语和建议成绩,并提出是否同意其进行答辩的建议。被评阅教师评阅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 |
评阅学生 |
答辩 6月8-14日 |
7 |
答辩资格审查 |
答辩委员会 |
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超过15分以上,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 |
(线上、线下) |
8 |
安排答辩 |
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秘书 |
为答辩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安排答辩,并录入平台; |
师生答辩安排 |
9 |
答辩 |
答辩小组成员 |
可提前在论文管理平台上审阅学生所提交的毕业论文,依据论文水平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价,答辩秘书录入答辩记录及成绩 |
查看我的答辩组和学生 |
10 |
答辩后论文修改 |
教学秘书或专业负责人、学生、指导教师 |
经论文答辩,若有论文要修改,教学管理人员可为此学生开通超权限检测,学生提交修改后的论文,指导教师点“阅读原文”或“下载原文”审阅后点“确认检测”,此检测结果如果不合格,则答辩成绩作废 |
(类似第2步操作) |
成绩评定及推优 |
11 |
成绩评定及推优 |
答辩委员会、教学秘书 |
6月15日前按要求在平台上完成成绩评定及推优工作,推优名单公示 |
成绩管理、推优管理 |
12 |
成绩入教务系统 |
教学秘书 |
进入教务系统进行成绩的导(录)入 |
(转教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