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3号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普通本科生大类分流和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学〔2019〕32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度上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原则上仅限2019级学生。有下列情形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2、受到学业警示;
3、普通专升本;
4、以技能高考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6、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
所有在籍2019级学生不得私自转专业。
二、时间安排
12月9日—13日前,学生向转入学院教科办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12月16日—18日,各院教科办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学位学籍管理办公室汇总进行资格审查;
12月19日—20日,各院教科办领取资格审查后的《转专业申请表》;
12月21日—28日,各学院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2019-2020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公示公布转专业名单。
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学生在教务处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后在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就读。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规范组织考核,通过考核的学生人数不得超出(附件一)所规定的转入人数限额。
2、考核前,各院务必通知到每一名申请转入的学生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要求。
3、各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4、各院务必在接收转专业学生时做好班级编排、寝室调整等相关工作。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6日
附件一:2019级新生转专业人数限额与考核办法
院别 |
专业 |
接收人数限额 |
条 件 |
考核办法 |
政法学院 |
法学 |
30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1、由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面试; 2、面试时请提供申请人高考成绩单及入学后参加校级以上活动的奖励证书; 3、面试结束后由各系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 |
社会工作 |
不限 |
教育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15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面试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5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两个专业内学生互转。 |
1、学生申请考核:学生撰写转专业申请报告,详细陈述转专业的原因和今后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 2、所转专项由专项课程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5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25 |
只接收文科类专业的学生。 |
心理测试、专业测试 |
广播电视学 |
2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不限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专业面试+心理测试 |
日语 |
不限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0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心理及身体健康情况、面试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0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学(光电方向) |
10 |
1、原专业属理工科; 2、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面试 |
物理学(师范方向) |
10 |
电子信息类 |
30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计算机类 |
50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笔试+面试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车辆工程 |
30 |
1、原专业属理工科; 2、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1、心理及体质测试; 2、专业测试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15 |
自动化 |
15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类 |
不限 |
1、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具有较强的工程意识及专业素质。 2、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综合素质。 3、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是理工科专业学生。 4、申请转入的学生高考分不低于我院本科专业录取最低分(本科学生) 5、申请转入的学生在高考中数学和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
面试 |
机电一体化 |
不限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土木工程 |
不限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已学习课程的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得超过1门,且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必须及格, |
面试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不限 |
建筑学 |
不限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5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面试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25 |
应用化工技术 |
25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
30 |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热爱医学事业,有明确的医学职业目标、符合医学专业身体和心理健康要求; 3.高考英语≥90分 |
高考成绩和面试 |
护理学 |
12 |
医学检验技术 |
11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地理科学 |
不限 |
身心健康,没有受到学业警告 |
面试 |
旅游管理 |
不限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
面试(面试时请提供申请人高考成绩单及入学后参加校级以上活动的奖励证书) |
物流管理 |
10 |
工商管理类 |
50 |
美术学院 |
绘画 |
30 |
美术类专业内 |
考试 |
动画 |
2 |
环境设计 |
4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产品设计 |
3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学 |
4 |
只接收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互转、不接受舞蹈表演专业与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互转。 |
面试和原专业学习成绩相结合 |
音乐表演 |
6 |
附件二:湖北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