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9号
关于俞琴等12名同学休学申请的批复
各单位、各部门:
俞琴,女,学号为2018169047,贵州民勤人,系我校美术学院动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王月广,男,学号为2015109106,湖北襄阳人,系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6本科学生;
顾沅钊,男,学号为2017121108,湖北随州人,系我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阮丽春,女,学号为2017101208,广西南宁人,系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胡晓庆,女,学号为2018120069,湖北咸丰人,系我校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王枭,男,学号为2018106104,湖北建始人,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肖一凡,女,学号为2018108015,湖北武汉人,系我校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肖俊洲,女,学号为2019106092,湖北襄阳人,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王天乐,女,学号为2017107229,湖北襄阳人,系我校美术学院绘画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曾雪莲,女,学号为2016117306,新疆阿克苏人,系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梁贤正,男,学号为2016111127,湖北孝感人,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黄珺洁,女,学号为2017113044,湖北襄阳人,系我校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地理科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俞琴、王月广、顾沅钊、阮丽春、胡晓庆等5名同学因病申请休学;王枭因工作实践申请休学;肖一凡、肖俊洲等2名同学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王天乐同学因家庭原因申请休学;曾雪莲同学因不适应校园生活申请休学;梁贤正、黄珺洁等2名同学因厌学申请休学。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俞琴、王月广、顾沅钊、阮丽春、胡晓庆、王枭、肖一凡、肖俊洲、王天乐、曾雪莲、梁贤正、黄珺洁等12名同学休学申请,休学期为一年。
教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