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9号
关于严瑾等8名同学申请复学的批复
各单位、各部门:
严瑾,男,学号为2017279146,湖北洪湖人,系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7级专科学生;
程娟,女,学号为2018133029,湖北大冶人,系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钟淇柃,男,学号为2017121144,贵州铜仁人,系我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何舟,男,学号为2018121140,湖北随州人,系我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彭佳丽,女,学号为2017111235,湖北孝感人,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李文哲,男,学号为2018110001,山西代市人,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物理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吕霖,男,学号为2017105135,山西运城人,系我校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马秋寒,女,学号为2018113033,湖北荆州人,系我校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地理科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严瑾、程娟、钟淇柃、何舟、彭佳丽、李文哲、吕霖、马秋寒等8名同学现休学期满申请复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同意严瑾、程娟、钟淇柃、何舟、彭佳丽、李文哲、吕霖、马秋寒等8名同学复学申请。吕霖同学学籍转至2017级管理;严瑾、程娟、钟淇柃、何舟、彭佳丽、李文哲、马秋寒等7名同学学籍转至2019级管理。
教务 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