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8号
关于对付余等18名学生作学籍异动
处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付余,男,学号为2016117260,系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卢裕兴,男,学号为2016117145,系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刘重杰,男,学号2016117324,系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软件工程2017级本科学生;
段永富,男,学号2015117343,系我计算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黄珺洁,女,学号为2017113044,系 我校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地理科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刘辰欣,男,学号为2017123235,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朱治宇,男,学号为2016135120,系我校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李钟琰,男,学号为2016135123,系我校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胡晋申,男,学号为2016135425,系我校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周裴,男,学号为2015135108,系我校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王壹,男,学号为2017135317,系我校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熊美蓉,女,学号为2015150111,系我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2015级本科学生;
张子豪,男,学号为2017121143,系我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肖丹,女,学号为2017106101 ,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表演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潘蕾卉,女,学号为2016126139 ,系校我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表演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鄢佳玲,女,学号为2016126137,系我校我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表演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韩建军,男,学号为2016110110,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物理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全昊宇,男,学号为2016168221,系我校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政发学〔2018〕11号)第十五条之规定:学生一学期未取得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同期应修总学分的三分之二的,或者未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以上的,学籍转入下一年级进行管理。现对以上同学学籍作以下异动处理,熊美蓉同学由于学业问题自愿转入2016级学习;付余、卢裕兴、段永富、朱治宇、李钟琰、胡晋申、周裴、潘蕾卉、鄢佳玲、全昊宇等10名同学学籍转入2017级管理;刘重杰、黄珺洁、刘辰欣、王壹、张子豪、肖丹、韩建军等7名同学学籍转入2018级管理。
教务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