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1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上学期
学业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政发学〔2018〕1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业清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9月20日—9月25日
各学院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政发学〔2018〕11号)第十五条、第三十条及《湖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政发教〔2018〕32号)第七条之规定对学生学业成绩认真清理,作出学业警示、留级、或退学的处理结果。
2、9月26日—9月27日,各院把清理结果告知学生及家长(签字留存)。
3、9月28号前各院将学业清理情况上报教务处(纸质签字盖章)。
二、工作要求
为保证学生本学期正常的教学活动,请各院务必按《通知》时间节点完成该项工作。
教务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