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9号
关于陈龙芬等5名同学休学申请的批复
各相关部门:
陈龙芬,女,学号为2018195110,贵州毕节人,系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刘威,男,学号为2016115114,湖北黄冈人,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魏媛,女,学号为2018111058,湖北武汉人,系我校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谢雨辰,男,学号为2018104027,江苏宝应人,系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廖永旺,女,学号为2019533068,湖北孝感人,系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升本学生。
陈龙芬同学因工作实践申请休学;刘威、魏媛等2同学因不适应课程学习申请休学;谢雨辰同学因出国申请休学;廖永旺同学因照顾家人申请休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陈龙芬、刘威、魏媛、谢雨辰、廖永旺等5名同学休学申请,休学期为一年。
教务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