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7号
关于吕霖等7名同学休学申请的批复
各相关部门:
吕霖,男,学号为2017105135,山西运城人,系我校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刘世豪,男,学号为2017117325,湖北宜昌人,系我校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徐阳,女,学号为2017122118,湖北随州人,系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王怡,女,学号为2017109137,湖北十堰人,系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王词耀,女,学号为2018112072,湖北黄冈人,系我校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董梦,女,学号为2018103002,江苏徐州人,系我校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王昊天,男,学号为2018169014,湖北襄阳人,系我校美术学院绘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吕霖、刘世豪、徐阳、王词耀、王昊天等5名同学因病申请休学;王怡同学因家庭原因申请休学;董梦同学因不适应校园生活申请休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吕霖、刘世豪、徐阳、王怡、王词耀、董梦、王昊天、等7名同学休学申请,休学期为一年。
教务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