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7号
关于王洁等5名同学申请复学的批复
各相关部门:
王洁,女,学号为2015195233,安徽宜城人,系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5级本科学生;
刘可心,女,学号为2016106134,湖北荆门人,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薛天格,女,学号为2017113225,湖北恩施人,系我校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贡觉旺姆,女,学号为2017122143,西藏江达人,系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格桑曲珍,女,学号为 2017168243,西藏日喀则人,系我校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王洁、刘可心、薛天格、贡觉旺姆、格桑曲珍等5名同学现休学期满申请复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同意王洁、刘可心、薛天格、贡觉旺姆、格桑曲珍等5名同学复学申请。王洁、刘可心等2同学学籍转至2016级管理;薛天格、贡觉旺姆、格桑曲珍等3名同学学籍转至2018级管理。
教务 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