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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4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201860号

 

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

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7-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的补(缓)考工作定9月15日-23日期间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确保考试有序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补(缓)考对象

根据校政发教[2016]28号《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学生必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考核不及格,学校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及格,课程成绩记为60分或“及格”,学生补考不及格,该课程须重修,重修不及格不予补考。因故未参加正常考试,但于考前办理了缓考审批手续的学生可参加课程的缓考。

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舞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补考。

二、补(缓)考时间

(缓)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课程所在开课单位具体负责试卷印制、监考教师编排、考场门贴和座位贴印制工作监考教师名单于9月12日前教务处备案。

三、组织管理

1、各院负责通知到本院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

2、试卷命题、监考要求、考生应试要求等按学校校政发教[2016]28号《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政发教[2016]29号《考试办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巡视,加强考场管理。同时,学校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校教学督导员也将对所有考场进行巡视。

4、第四周结束前完成试卷的批改及成绩登录上网。

5、做好课程补(缓)考试卷的档案整理工作。

 

1:2017-208下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

附件2: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名单

附件3:专业类课程补缓考名单

                                            教  务  处

                              O一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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