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国际化水平,规范我校学生成绩证明的印章使用,自2018年9月10日起正式启用“湖北文理学院成绩证明章(中英文对照)”,具体通知如下:
“湖北文理学院成绩证明章”为中英文对照章,其对应英文为“Academic Transcript of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主要用于学生涉外中英文成绩单证明,由教务处学位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地点:致远楼139室。
原“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证明专用章”继续使用,主要用于学生中文成绩单证明,在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或教务处学位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
特此通知。
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8日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成绩证明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