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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课程教学、育人“双大纲”的通知

时间:2018-06-16   作者:胡丹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2018)38号

关于编制课程教学、育人“双大纲”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协同育人337工程”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教学、育人“双大纲”的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所有课程,都必须完成课程“双大纲”的编制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课程“双大纲”的编制工作,各院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年度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2、课程“双大纲”的形式可以是课程教学、课程育人“双大纲”分开编制,也可以是在课程教学大纲里增加育人模块、育人内容。

3、各课程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4、各课程必须深入挖掘课程教学内容中的育人资源,研究确定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思想育人等三个方面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的课程教学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分章节的育人目标,且总目标与章节目标之间要有内在的逻辑联系。

5、各课程必须建构实现课程育人目标的教学资源体系,合理整合和凝练课程育人资源,设计一系列自然、巧妙的课堂教学育人结合点和切入点。

6、各课程必须建构实现课程教学、课程育人总目标的评价与考核方式,体现平时考核、育人目标实现的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7、各课程推荐教材恰当,并按章节的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育人内容提供必读文献及相关参考资料。

三、工作组织

1、课程教学、育人“双大纲”的编制,完成时间节点为2018年8月31日,电子版请发送至515454817@qq.com,联系人:陈瑶、胡丹,联系电话:0710-3590396。

2、请各院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双大纲”的电子版(内含目录;如果是分开编制,请按每门课程“教学大纲”在前、“育人大纲”在后的顺序排列)。

3、在工作完成之后,各学院必须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课程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18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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