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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获批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时间:2024-01-03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教务处 通讯员 黄书校)近日,省教育厅发布第二批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名单,我校与襄阳市人民政府联合申报的襄阳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综合实验区获批。目前全省共有“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等10个“教师教育共同体”。

近年来,学校积极加强与襄阳市的合作,襄阳市人民政府出台《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与湖北文理学院共同创建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学校先后与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保康县、南漳县等区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襄阳市教育局签署创建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协议,将共同建设“襄阳市师德教育实践基地”、设立“湖北文理学院教师基层工作站”、设立“襄阳隆中名师驻高校工作站”、设立襄阳市教师发展中心、设立“湖北文理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组建襄阳市教师教育改革专家咨询团队,构建校地协同育人新机制,共同培养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

学校将积极学习借鉴首批教师教育共同体(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改革实践经验和创新举措,找准突破点、抓实着力点、把握关键点,通力合作、系统谋划、协同推进襄阳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培养与培训贯通、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贯通,为推动襄阳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审核: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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