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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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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查重检测及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519日前完成查重检测、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等;

528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含一辩、二辩);

530日前录入论文成绩到教务系统;

69日前完成评优、推优、复查、总结、归档工作,提交优秀名单、论文档案。

二、论文查重检测

1.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辅修学位)查重检测以“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的检测结果(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字复制比”为准,以下简称为“检测结果”)为认定标准,每位学生有3次检测机会(答辩前2次,答辩后最终版1次)。检测结果≤30%的,方可申请答辩。指导教师须严格审核学生的论文答辩资格。

2.学生上传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是定稿的版本,毕业设计中的作品(设计图、视频等,视频文件的大小建议不超过 10M/分钟,时长建议不超过60分钟)以附件形式上传,但不检测。论文及附件的文件命名格式均为:学号_姓名_题目,论文的扩展名为.docx或者.doc。论文中的封面、原创性声明、目录、参考文献等四项内容在查重检测时,系统会自动排除,不检测。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并按舞弊处理。请指导教师严格审核把关。

3.指导教师在学生上传论文后,须点击“阅读原文”或“下载原文”,审阅论文是否为定稿版本,如果是,请点击“确认检测”按钮,系统将自动进行查重检测;否则,如果论文不合格或与真实论文不一致,此时教师切勿点击检测也切勿审核,直接让学生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即可。然后教师再审阅。

4.检测结果≤30%则查重合格,指导教师审核为“通过”,审核通过的论文不再提交第二次检测,教师可进行评阅;检测结果>30%则查重不合格,教师审核为“不通过”,教师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后,提交第二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如果第二次查重仍不合格,教师审核为“不通过”,并取消该生答辩资格。

三、论文评阅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包括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打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以及作出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之后,学院再指定评阅教师对论文进行评阅;指导教师未同意答辩的论文,不得分配评阅教师,否则评阅教师评阅的可能是还未定稿的论文。

2.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须认真、细致、全面检查学生提交在论文管理平台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全部文档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审阅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毕业论文的质量,评价学生对综合运用所学基础进行实践的能力、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态度、存在的问题及错误等,给出建议成绩,并审核是否具备参加答辩的资格。

3.评阅教师仔细审查学生提交在论文管理平台上的论文及各项材料,根据学生工作量大小、成果质量、水平和应用价值等,客观公正地给出评语和建议成绩,并提出是否同意其进行答辩的建议。被评阅教师评阅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

四、答辩工作

1.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指定组长1人,负责答辩小组工作,并另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答辩委员会按照《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20-28日完成,53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4.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原则上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答辩方案。

5.各学院应制定《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17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将答辩分组、答辩组人员构成、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线上平台及相关链接)等内容录入论文系统。答辩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6.论文答辩后,所有学生都要提交最终版的毕业论文(设计)并进行检测,此版论文做为存档、抽检版本。学生提交最终版论文后,指导教师须点“阅读原文”或“下载原文”,审阅学生所提交的论文是否为最终版本,“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检测,此检测结果做为该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查重结果,如果不合格,则答辩成绩作废。

五、成绩评定和推优管理

1.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由答辩委员会参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建议成绩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具体成绩评定方法由各学院确定,但同一学院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并在论文管理平台上设置好各部分成绩比例。

各单项成绩和总评成绩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评成绩在导入教务管理系统时,各学院自行决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

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超过15分以上,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

各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遴选出学术水平高、实用价值大、与经济社会建设紧密联系的优秀论文(设计),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分专业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论文的查重检测结果必须低于20%,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成绩均为优秀。学院应将推优办法及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并于65日前提交教务处。

六、有关要求

1.各院应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和对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指导教师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杜绝指导工作不认真、不具体、走形式的现象发生,努力提高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

2.按照时间进度完成毕业论文相关工作,所有工作都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院按照本院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若有在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无法完成的管理过程,则需保留相应的纸质材料。

3.各二级学院按《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及资料归档,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第一验收人,各学院应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复查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工作,于69日将本届毕业论文档案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4.若在论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湖北文理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校政发科〔20169号)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处理,严重者撤销学生学位、毕业资格。

5.各学院不得将管理账号给学生使用,严禁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收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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