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2)46号
各单位、各部门:
肖潇,女,学号为2019122119,系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赵格纯,女,学号为2018195077,系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周昌坤,男,学号为2020105203,系我校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范飞,男,学号为2020111348,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张雨轩,男,学号为2020111344,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2020级本科学生;
柏广颂,男,学号为2020115524,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张建友,男,学号为2021115234,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类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陈建兵,男,学号为2020133149,系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张俊杰,男,学号为2020133001,系我校经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彭鑫旺,男,学号为2020106143,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胡思宇,男,学号为2020106246,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李咏錡,男,学号为2020106204,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肖潇、赵格纯、柏广颂、张建友、彭鑫旺等5名学生因病,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申请休学;周昌坤、范飞、张雨轩、陈建兵等4名学生因自身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申请休学;张俊杰、胡思宇、李咏錡等3名学生因工作实践,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申请休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肖潇等12名学生休学申请,休学期为一年。
教 务 处
2022年6月13日
抄送:学工处、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