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2)34号
各单位、各部门:
王晗薇,女,学号为2018195018,系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赵浚博,男,学号为2021195113,系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陈发燕,女,学号为2019118105,系我校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曾书炜,女,学号为2019103043,系我校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廉荣森,男,学号为2020111359,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张震,男,学号为2020112023,系我校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姜峥哲,男,学号为2021132220,系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胡颖鹏,男,学号为2021122238,系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王希,女,学号为2021105312,系我校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张志刚,男,学号为2021109220,系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吕锐文,男,学号为2021515218,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21级专升本学生。
王晗薇、陈发燕、曾书炜、张震、胡颖鹏、王希、张志刚、吕锐文等8名学生因病,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申请休学;赵浚博、廉荣森、姜峥哲等3名学生因自身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申请休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王晗薇等11名学生休学申请,休学期为一年。
教 务 处
2022年4月26日
抄送:学工处、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