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2〕21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各院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省教育部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鄂教发办函〔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现状,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校园安全稳定有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要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要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本次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技能实训中心等)安全检查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坚持精细化原则,推动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管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运行情况,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操作规程、应急的培训情况,实验室用水、用电、用火、危化品试剂(活泼金属)、气体钢瓶和历年留存试剂等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情况,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二、检查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阶段:通知下发至4月15日
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会,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教育部制定的《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跟以往相比,检查项目更加细化,要点更加具体严格。各单位要对照新表格新要求,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现场抽查检查阶段:4月中旬至月底
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等单位联合抽检,实地检查安全自查的开展情况、自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湖北文理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订本院的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完成《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2)填报。
2.在实验室安全自查阶段,各二级学院组织安全管理员仔细排查每一间实验室,尤其是安全隐患级别高的风险点,检查完成后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如实填写隐患整改后的情况,若整改存在困难,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作总结,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
3.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附件2-4纸质版(封面加盖公章)、电子版(含报告WORD版和PDF扫描版)报送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行政楼131室,联系人:傅老师,邮箱:fuwujin@hbuas.edu.cn,联系电话:0710-3592206
科技处,行政楼132室,联系人:何老师,邮箱:279348671@QQ.com,联系电话:0710-3590964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3《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4《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科技处、保卫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