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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高中(中职)段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教〔2024〕4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襄阳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为便于我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学校本科生院继续为2024届毕业生向襄阳市教育局集中报送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现将我校2024年高中中职段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对象

如期取得我校2024届毕业资格,且已获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

二、教师资格证审批单位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由襄阳市教育局认定审批。

三、申报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1.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学历要求: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体检要求:经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襄阳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合格者

4.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1.网报时间:

春季610日——12 9:00—17:00。

网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逾期不能补报。

材料递交:致远楼本科生院139室(1人1档案袋,由各二级学院清查材料后统一递交)。

五、报名程序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帐号注册和报名。

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准备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电子照片),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选择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填选“襄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并选择现场确认点(高中教师资格申报确认点为襄阳市教育局)。注意,单位填写:湖北文理学院。

2.提交材料

申报人所需材料如下:

(1) 《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电子版《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彩色打印,并附上扫码结果截图打印并签字);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实名注册学信档案,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5) 身份证复印件;

(6)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应与网报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相片半贴或夹至认定申请表正面右上方,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

(7)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3.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材料上报:申报者1人1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学院及认定学科段(如高中数学)及材料清单(按顺序摆放),上交给所在学院。各学院收齐所在院学生材料,附上《___学院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于6月12日17点前统一递交至本科生院139室本科生院统一送至现场确认点代为确认。

5.证书发放: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需自行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

6.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在体检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教师资格证书不提供邮寄服务,需自行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

5)未尽事项按《襄阳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

1.我校不是教师资格证审核发证机构,请申报人如实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2.凡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并提交纸质材料及网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中,因材料填写不合格导致不能申报教师资格证,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2024届毕业生学习教师资格证申报的相关规定,做好宣传动员、材料收集工作

4.今年申报时间紧迫,望各院务必及时通知到每名毕业生,请勿错过网报、确认、体检时间。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可于秋季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自行申报。

5.高中教资认定请加QQ群:138275390。

 

湖北文理学院本科生院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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