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3〕25号
各单位、各部门:
徐小晴,女,学号为2019106057,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闫承旭,男,学号为2021106341,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彭鑫旺,男,学号为2020106143,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曾书炜,女,学号为2019103043,系我校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胡思宇,男,学号为2020106246,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邢傲宇,男,学号为2019110086,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物理学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张志刚,男,学号为2021109220,系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张雨轩,男,学号为2020111344,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徐小晴等8名学生现休学期满申请复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同意徐小晴等8名学生复学申请。徐小晴、曾书炜等2名学生学籍转至原专业2020级管理;彭鑫旺、胡思宇、邢傲宇、张雨轩等4名学生学籍转至原专业2021级管理;闫承旭、张志刚等2名学生学籍转至原专业2022级管理。
教 务 处
2023年3月16日
抄送:学工处、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