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2022)66号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学期
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优质课堂示范引领作用,拟深入开展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本科课堂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观摩对象和数量。主要涉及本学期开设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课堂,以及其他学位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课堂。每个专业推荐1名教师、每门公共课推荐1名教师的课堂教学参加观摩活动。校级层面课堂教学拟观摩2-3次。
二、观摩人员。各二级学院全体院领导、本院相关教师和管理干部,以及教务处、质评中心等部门人员。教务处和质评中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性观摩部分课堂教学。
三、组织形式。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加强宣传引导,确定课堂教学观摩安排,组织开展课程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加强课堂教学改革,督促充分准备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四、基本要求。各课堂应以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为标准,扎实开展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改变“填鸭式”“满堂灌”的课堂教学方式,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诸如“指导完成课前任务、课堂讨论+答疑+讲授、课后布置作业任务”的课堂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能动性,加强各类教学资源的建设使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成效。相关教研和观摩活动应有通知、有记录、有报道。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学院课堂教学观摩安排表》盖章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瑶、徐冉冉;联系电话:3590396。
附件:**学院课堂教学观摩安排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