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2)10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政发教〔2017〕1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2022年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学研究类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和范围
1.2020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见附件1),必须接受结题验收。
2.未到期的(2021年立项)(见附件2),若已完成研究任务,可申请结题验收。
3.2021年立项的“课程思政”教研专项(见附件3),必须接受结题验收,且验收集中在上半年。
4.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类教研项目、“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项目(见附件4),必须接受结题验收。
二、结题材料
1.所有申请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类教研项目)均应提交:(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包含项目研究的主要举措、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建设的后续工作思路;研究成果等)。(2)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省级项目填写)。(3)项目研究成果的复印件1套。
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专项结题应提交:(1)课程教学、育人“双大纲”。(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专项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以下:项目研究的主要举措、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建设的后续工作思路,研究成果。(3)本门课程知识章节(知识点)所挖掘的育人资源及其教学运用材料汇编。(4)其它支撑材料。
三、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办提交结题材料。
2.各二级学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填写《 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结题材料。
3.一般教研项目、“课程思政”教研专项结题材料及与纸质文本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其中“汇总表”提交excel版),请交至教务处135办公室徐冉冉老师收。
4.“创新创业教育”教研专项、“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项目结题材料,请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N2-216办公室胡逸文收,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40170891@qq.com。
5.结题材料截止提交时间:上半年为2022年3月10日,下半年为2022年9月20日。
6.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结题通知。
四、相关说明
1.关于项目研究周期:教学研究项目为两年,“课程思政”教研专项为一年,“创新创业教育”教研专项为两年,“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项目为三年。
2.关于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后未能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最多只有一次申请延期结题的机会,且时间最多只能延期6个月。延期一次仍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教务处将直接予以撤销,并视情况追回其资助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3.关于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到期后,课题申请结题验收不超过2次。若提交结题申请未能通过验收的,再给予课题负责人一次机会,若仍然未能通过验收,将直接予以撤销项目处理,并视情况追回其资助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附件:
1.2020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清单
2.2021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清单
3.2021年应结题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专项清单
4.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类教研项目、“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项目
5.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