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1)86号
各单位、各部门:
张海华,男,学号2018168114,系我校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周思琦,女,学号2019198028,系我校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郭博丞,男,学号2018135067,系我校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宋宝华,男,学号2019121001,系我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胡璟睿,男,学号2019121042,系我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陶仕铖,男,学号2018111153,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王宏亮,男,学号2019111116,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王鑫宇,男,学号2019118045,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朱奂元,男,学号2019117233,系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何兴,男,学号2020115113,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20级本科学生;
敖洪,男,学号2019115162,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政发学〔2018〕11号)第十五条之规定:学生未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以上的,学籍转入下一年级进行管理。现对以上同学学籍作以下异动处理,张海华、郭博丞、陶仕铖等3名同学学籍转入2019级管理;周思琦、宋宝华、胡璟睿、王宏亮、王鑫宇、朱奂元、敖洪等7名同学学籍转入2020级管理;何兴同学学籍转入2021级管理。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
抄送:学工处、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