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政发学〔2018〕11号)相关规定,特对降级及转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如下说明:
一、降级学生的学业成绩:
1.降级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参加所在班级课程考试后按正常考试成绩登录,降级学年不及格课程成绩经申请和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做清除处理。(降级学年是指重新修读的学年,如:大三学生降级至大二,大二学年即为降级学年。)
2.降级学年及格课程成绩有效,学生仍可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该课程保留其最好成绩,按照正常考试对待。
二、转专业学生学业成绩:
学生转专业后参加转入专业修读的课程且第一次参加该课程考试的,按照正常考试对待。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