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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63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学工作,确保开学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现将2021年秋季开学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籍学生和2021级专升本学生94-5日错时错峰返校,96正式上课,按照原课表上第2周周一课程,920-26日组织补、缓考; 2021级本科生报到时间为97-8日,99开始军训。课表上第1周的教学任务待学校决定调整上班时间后另行安排。

上述安排如疫情防控需要作出调整,另行通知。

2.继续加强“四严”管理,做好开学的教学秩序检查。老、新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质评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对课堂教学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开学第一周课堂教学情况。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在开学第一周进教室听课。

各二级学院在学生报到后组织好学生教材领取工作,未到校学生的教材应及时邮寄到学生手中。

3.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注重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提供个性化服务。各二级学院在开学一周内统计各教学班级因疫情原因未能到校的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凡有学生未能到校的班级应实施“线上线下同步课堂”,教师应组织在课堂上采用腾讯会议、丁丁等平台,向未到校学生同步直播课堂教学。教师应统筹用好各类教学资源,做好线下线上教学两手准备,建立完善“完全线下”“线下+线上”“完全线上”等三种教学模式,如出现风险等级变化或突发情况,做到线上开学和线上线下教学的有序转换、无缝对接。

4.各专业应加强疫情防控下的实习实践教学管理。实习地点原则上应限定在本市或省内低风险地区,暂时不安排学生前往省外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应尽量采用集中实习、研究性实习方式,有条件的可采用线上或虚拟仿真实验代替线下实习。实习教学必须安排足够数量的指导教师。实习教学开始前应开展安全和疫情防护宣传教育,实习中应监督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5.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应做好开学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教学准备工作。91-3日,各二级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危化品和“三废”的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检查和整改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开学前,各实验室应对实验室开展全面、彻底消杀、清洁和整理,清点实验耗材数量,保证正常实验教学。

6.做好教学保障。820-29日,教务处开展公共教室教学条件检查与维修,重点检查多媒体、电脑、桌椅、灯光、门窗是否完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确保教学正常运转。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秋季开学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加强各项教学工作的统筹安排,加强工作检查和落实,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秋季开学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教务处

20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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