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1)62号
关于暑期学生实习工作调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依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校办发综[2021] 18号)和8月3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精神要求,现对学生实习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原则上暂停所有线下实习活动。目前在实习单位实习的学生原则上应停止实习活动。实习单位位于低风险地区,有封闭运行的厂房、独立的生活空间且能够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可继续开展实习活动。实习的学生应服从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二、余下的实习工作以及即将开始的实习工作转为线上实习。无法转为线上的实习活动可申请延后开展。各二级学院对实习活动的调整应向教务处履行书面报备手续,并存入实习教学档案。
三、结束线下实习的学生应立即返校或返家。目前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应立即返校,家住低风险地区的学生原则上应返回家中,返家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返校学生管理按照参加学科竞赛学生管理制度执行。
四、各二级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联系。向实习单位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加强家校沟通,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及时掌握每一个实习学生的动向,做好学生行程记录,加强对学生日常健康状况的监测,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要求学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五、以上相关要求,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调整并报请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施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