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0号
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校实验室假期的安全以及下学期开学实验教学顺利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学校定于第18-19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本次检查范围涵盖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教学实验室的检查工作,科技处负责科研实验室的检查工作,保卫处负责实验室消防及防盗等的检查。各实验教学中心在布置检查任务的同时,将年度考核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按照校党文规[2020]5号文件精神,准备好与实验教学相关指标对应的考核材料备查。
本次检查本着“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原则,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安全标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在放假前排除所有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一、组织领导
进一步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明确“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和科技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实验室(中心)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各院要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安全队伍作用,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力度。职能部门、院系、实验室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不放一个漏洞,不丢一个盲点,不留一个隐患”。
二、检查重点与安排
认真组织开展放假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验室安全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自查(第18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完成各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年报;按照校党文规[2020]5号文件中与实验教学相关的指标及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各院2020年度工作实际情况,完成与重要指标对应相关工作的数据梳理、统计工作。
第二阶段: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等单位联合检查(第19周),检查各学院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抽查2020年各实验教学中心的运行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和计划;
(二)各二级学院针对本院每个安全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并对本学期防控措施效果进行评价,措施不得力的应及时整改。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仔细排查每一间实验室的每个风险点,尤其是安全隐患级别高的风险点,检查完成后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附件1,以校级实验室为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隐患整改情况填写附件2(按学院汇总),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解决;最后对全年安全工作进行归纳汇总,撰写《实验教学中心2020年安全工作年报》(附件3)。
(四)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等相关单位将在第19周成立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将以自查表上的各项指标为主要参考。
(五)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填报附件4,对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打分,并在各校级实验室存放好对应实验课表、实验记录、开放记录、维修记录等材料备查。
(六)有关材料的提交时间及方式:附件1留各二级学院存档。附件2、3、4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以院为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月3日之前提交至N9-141,联系人:傅老师,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645202880@qq.com。
各二级学院的科研实验室,请参照附件中教学实验室的各项指标完成安全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重视此项工作,并在指定时间节点内完成。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2020)》
2《湖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3《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4《湖北文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