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7号
关于马秋寒等十五名同学休学申请的批复
各相关部门:
马秋寒,女,学号为2018113033,湖北荆州人,系我校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地理科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唐鑫,男,学号为2016123132,湖北荆州人,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王康龙,男,学号为2018279028,湖北武汉人,系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018级专科学生;
岳扬,男,学号为2018111193,湖南益阳人,系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计算机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刘家辉,男,学号为2016117102,湖北襄阳人,系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张思雨,女,学号为2016122204,湖北随州人,系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彭佳丽,女,学号为2017111235,湖北孝感人,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马子豪,男,学号为2018111191,湖北天门人,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李文哲,男,学号为2018110001,山西代县人,系我校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物理学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杨思琪,女,学号为2016197137,湖北襄阳人,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舞蹈表演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张安寅,女,学号为2016197146,湖南株洲人,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舞蹈表演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周顺易,男,学号为2014126168,湖北襄阳人,系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舞蹈表演专业2015级本科学生;
顾沅钊,男,学号为2017121108,湖北随州人,系我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何舟,男,学号为2018121140,湖北随州人,系我校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王玉君,女,学号为2016135401,河南郑州人,系我校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7级本科学生。
马秋寒、岳扬、张思雨、马子豪、李文哲、张安寅、顾沅钊、王玉君等八名同学因病申请休学;杨思琪、周顺易等二名同学因工作实践申请休学;唐鑫、刘家辉、彭佳丽、王康龙、何舟等五名同学因不适应校园生活申请休学。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马秋寒、唐鑫、王康龙、岳扬、刘家辉、张思雨、彭佳丽、马子豪、李文哲、杨思琪、张安寅、周顺易、顾沅钊、何舟、王玉君等十五名同学休学申请,休学期为一年。
教务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