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5号
关于同意李九州等3名学生保留学籍的决定
各相关部门:
李九州,男,学号为2016112506,系我校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梁家辉,男,学号为2016112502,系我校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王宇航,男,学号为2016117436,系我校计算机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
李九州等3名学生于2018年9月因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现申请保留学籍,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同意李九州等3名学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教务处
2018年12月18日